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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宁夏金田阳光城项目D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 2021-05-10
浏览次数: 18

宁夏金田阳光城项目D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宁夏金田阳光城作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地块位于宁夏固原市西兰银物流园,是金田阳光投资集团继成功投资运作山东威海、东营、济南、重庆合川金田小商品批发市场、河北邯郸、山东聊城、贵州黔南、云南曲靖金田阳光城之后的又一大手笔力作,是集团继重庆项目、黔南项目、云南项目之后深入西北腹地的科学战略布局,同时也是集团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的积极举措。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亩(其中100亩为开放性市民广场用地),总投资约70亿元人民币,开发建设周期计划5年。其中:一期开发约338亩,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计划建设周期3年;二期开发约

662亩,计划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计划建设周期2年。

项目主要包括小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区、特色小镇、风情街区、专业街区、步行街区、文旅主题购物公园、电子商务园区、商务办公区、仓储区、物流区、运输区、文化广场活动区、主题酒店、商贸会展中心区、高档社区等。项目建成发展成熟后,不仅是面向西安、兰州、银川300公里经济圈,更是辐射大西北及阿盟各国,与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规划相契合,将大大拉动固原的经济发展,推动本地产业精准扶贫,为本地提供3万多就业岗位,增加当地税收,进一步提升固原在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本公司面向社会公正公开招标。

外地企业必须在宁夏省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登记。


一、招标工程名称:

宁夏金田阳光城项目D地块临时用电工程


二、招标人:

宁夏金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宁夏固原市西兰银物流园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宁夏金田阳光城项目D地块临时用电630KVA容量箱式变电站;范围:根据供电方案答复函完成D地块临时用电(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评审、设备采购、安装及基础施工、试验、验收、档案归档、供电运行及用电手续办理后转交招标人满足供电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提供优化设计方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标准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

5.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合法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5.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企业近5年内(2016年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须至少有一项材料能证明项目规模)

5.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证上岗,并取得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同类电力工程工作经验。担任项目负责人工作不低于5年。近5年内(2016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须至少有一项材料能证明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职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驻派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不得再兼职其它项目。

5.5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最低配备标准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拟派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5.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宁夏”(http://www.nx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招标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8日(北京时间每日08:30分至17:30分),到宁夏金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金田阳光体验中心一楼成本部)现场进行报名。

6.2报名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报名资料: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与该建筑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及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7、当地国税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税务认定书;8、安全准入资格证。

以上1-8项材料需一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6.3通过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请贵司接到我方通知后到宁夏金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每套招标文件费用为佰元整(¥:300元),此费用不再退还。凡逾期未领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金

  6.5请各申请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金田阳光城公众号“变更补遗”公告。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或

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现场报名登记的申请人,投标不予接受。


七、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金田阳光城公众号及金田阳光投资集团官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金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邮 箱:nxjtyggcb888@163.com

座机号:0954-7283311、0954-72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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